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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在总结去年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好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茂名市直机关作风测评办法》,再接再厉,明确新目标,充实新内容,采取新举措,把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提到了一个更新更高水平。我们的做法是: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继续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局机关作风建设投诉中心,开通投诉电话(电话:2911295)。明确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级级抓落实。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
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的形式,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局实施“质量立统、科技兴统、服务活统、依法治统、文明美统”二十字工作方针的具体行动。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
我们充分认识到,职责分明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办好事情的基础。因此,我们对局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会议、党建工作、学习、汇报、工作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工会工作”等8类共32项制度。并组织专门学习,用以规范行政行为。并对全局干部职工岗位责任进行重新修订,装订成册,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四、认真贯彻落实新方案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茂名市直机关作风测评办法》实施细则,坚持机关作风建设重在提高,重心下移、上下联动的原则,重点抓好科(室、队)作风建设,明确岗位职责,把机关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先进性教育及固本强基工程有机结合,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着力推进岗位(科、室、队)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干部职工态度热情、耐心,熟悉本职工作法规、工作内容和程序要求。
五、提高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正建设透明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办事民主、公平、公正、注重政务公开这一阵地,专门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涉及对外办事的工作职责,办事的具体程序,步骤和服务方式。公布领导机构、局领导工作分工、局领导主要职责。统计资料的管理规定、统计方针、统计道德范围、公务员行为规范、统计收费公示、服务承诺和工作电话(包括举报电话)等十多项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二)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统计定量分析优势,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起来,坚持做到对经济运行中的基本数据讲得清,经济运行特点抓得准,重大经济现象的变化和联系说得透的原则,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统计优质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多出产品、出好精品的能动性。全年共撰写57篇专题分析报告,被各级采用分析报告达35篇次, 这些资料数据翔实,客观真实反映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势,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共1300多人次.
二是运用“统计资料、统计快讯、统计分析、统计公报、专题报告、信息发布”等多层次的统计服务载体,较好发挥统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核算、预警的功能。
三是开通茂名统计信息公众网,为社会各界查询茂名市社会、经济、人口等统计信息提供了方便。
(四)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整治不正之风,坚决消除“吃、拿、卡、要”,做到依法行政,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即办的事即时办,较复杂的业务按承诺办。杜绝发生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落实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六、机关作风建设卓有成效
通过作风测评工作,近几年来局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各方面的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统计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统计业务考核连续五年名列省的前茅;党建工作,被评为市直一把手抓党建先进单位;党支部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直先进党支部;统计执法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国家、全省先进单位;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被评为国家级先进单位;政务工作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全国投入产出 调查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茂名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三年荣获得好档次;机关作风建设连续四年获得满意单位;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局领导班子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优秀;计划生育工作连续四年被市评为先进集体;政务信息连续五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统计执法连续三年被省评为先进单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后,统计局的面貌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
总之,在市直机关作风建设中,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继续虚心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接受评议团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整改,以机关作风建设成果取信于民,塑造统计人的良好形象,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市实施“工业立市、四大跨越”发展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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