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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茂名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茂名市统计局

2006年1月25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市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12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茂名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茂名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166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127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2729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70个,其他法人单位2140个。产业活动单位15277个,其中,第二产业3229个,第三产业11995个。个体经营户12.27万户,其中,第二产业2.21万户,第三产业10.06万户(详见表1)。

 

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 位 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0166

100.00

企业法人

     5127

50.43

机关、事业法人

     2729

26.85

社会团体法人

      170

1.67

其他法人

     2140

21.05

二、产业活动单位

    15277

100.0

第二产业

    3229

21.14

第三产业

    11995

78.52

三、个体经营户

    122704

100.0

第二产业

    22080

17.99

第三产业

100624

82.01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减少了3645个,下降了41.55%。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595个,减少398个,下降40.08%;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986个,减少1259个,下降56.08%;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816个,增加405个,增长98.54%;私营企业2297个,减少2546个,下降52.57%;其他内资企业94个,增加34个,增长56.6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328个,增加122个,增长69.22%(详见表2)。

 

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万个)

比重(%)

合  计

 5127

100.00

国有企业

 585

11.41  

集体企业

 884

 17.24

股份合作企业

 70

 1.36

国有联营企业

 3

 0.06

集体联营企业

 32

 0.62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3

 0.06

其他联营企业

 8

 0.16

国有独资公司

 7

 0.14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49

 12.66

股份有限公司

 167

 3.26

私营企业

 2297

44.80  

其他内资企业

 94

 1.8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08

 4.06

外商投资企业

 120

 2.34

 

  第二、三产业单位较多的是茂南区、高州市和化州市。茂南区拥有法人单位2403个,占23.64%;高州市1968个,占19.36%;化州市1909个,占18.78%。高州市拥有产业活动单位3593个,占23.52%;化州市2995个,占19.60%;茂南区2920个,占19.11%。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地区是:高州市、茂南区和化州市,分别占21.28%20.98%17.99%。(以上详见表3)。

 

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法人单位(个)

产业活单位(个)

个体经 营户()

  

10166

15277

122704

茂南区

2403

2920

25742

茂港区

654

843

7005

电白县

1795

2372

19798

高州市

1968

3593

26109

化州区

1909

2995

22077

信宜市

1437

2554

2197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2433个,占15.93%;批发和零售业2349个,占15.38%;教育2652个,占17.36%;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610个,占23.63%。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72.30%(详见表4)。

 

4  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法人单位

(个)

比重

(%)

产业活动单位(个)

比重

(%)

     

10166

100.00

15277

100.00

一、农、林、牧、渔业*

10

0.10

53

0.35

二、采矿业

231

2.27

234

1.53

三、制造业

2285

22.48

2433

15.93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74

3.68

416

2.72

五、建筑业

132

1.30

146

0.96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4

0.83

393

2.57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5

0.34

225

1.47